为峻厉冲击肉及肉成品出产运营环节的违法违规行为,切实守护人平易近群众“舌尖上的平安”,近年来,市场监管部分持续开展肉及肉成品专项整治步履,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例。现将4起案例发布如下:日照市市场监管局按照举报线索对某洪花运营场合进行查抄,通过体例将猪腱子肉假充牛肉对外发卖,当事人以猪肉假充牛肉的运营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(2025年批改)》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的,对当事人做出违法所得、罚款的行政惩罚。岚山区某亮熟食店出产运营的猪肉皮,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点办理条例》第八条第二款、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(2021年批改)》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,岚山区市场监管局根据《食物小做坊小餐饮和食物摊点办理条例》第四十的,对当事人做出违法所得、罚款的行政惩罚。东港区市场监管局对东港区某政百货批发超市进行现场查抄,正在当事人运营场合的货架上发觉跨越保质期的“藤椒鸡”2袋。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平易近国食物平安法(2021年批改)》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,对当事人做出跨越保质期“藤椒鸡”2袋、违法所得和罚款的行政惩罚。


